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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交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(2023 修订) ​

⚠️ 本地源站摘录。原文来自上交所官网,本文档仅摘录关键条款供知识库引用。 TODO: 待补充原文 PDF 链接

📋 核心条款 ​

第一条(业务定义) ​

融资融券交易是指客户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,借入资金买入证券(融资交易)或借入证券卖出(融券交易)的证券交易行为。

第十二条(投资者准入) ​

  • 申请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(不含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)
  • 证券交易经验满 6 个月
  •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 C4(成长型) 或以上
  • 通过专项知识测试

第二十一条(标的证券) ​

交易所按照"从严到宽、从少到多、逐步扩大"原则,定期公布标的证券名单。两融标的占总市值约 70-80%。

第二十五条(保证金比例) ​

  • 融资保证金比例 ≥ 100%
  • 融券保证金比例 ≥ 50%(部分标的为 100%)
  • 交易所可因市场风险调整

第三十六条(维持担保比例) ​

  • 维持担保比例 = (现金 + 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) / (融资买入金额 + 融券卖出证券数量 × 市价 + 利息及费用) × 100%
  • 警戒线:150%
  • 追保线:130%(T+1 日内追加担保物)
  • 即时平仓线:110%(券商可强制平仓)

第四十五条(利率) ​

  • 融资年利率:约 6.5%-8.6%(券商自主定价)
  • 融券年利率:约 8.6%-10.6%(高于融资)
  • 实际利率以券商公告为准

📚 相关引用 ​

  • 沪深北三所《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》基本一致
  •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(证金公司)相关业务规则
  • 证监会《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》

⚠️ 数据截至 ​

  • 数据截至 2026-08
  • 具体门槛、利率、保证金比例以各券商及交易所最新公告为准

来源 ​

💡 数据截至 2026-08;具体规则以交易所/监管机构最新公告为准。

本知识库内容仅供学习参考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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