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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《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》 ​

⚠️ 本地源站摘录。原文来自中国证监会官网。 TODO: 待补充原文 PDF 链接

📋 核心条款 ​

总体要求 ​

  • 应退尽退——消除"壳价值"
  • 严厉打击"借壳上市"式保壳
  • 健全"进退有序"的资本市场生态

财务类退市指标(已收紧) ​

指标主板科创板 / 创业板北交所
净利润为负 + 营收不足 3 亿元最近 1 年最近 1 年最近 1 年
财务造假(追溯重述)连续 2 年连续 2 年连续 2 年
审计意见否定 / 无法表示意见同同

交易类退市指标 ​

指标阈值
面值退市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(原 2 元)
市值退市主板连续 20 个交易日市值低于 3 亿元
累计交易量过低主板连续 120 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一定标准

重大违法类退市 ​

  • 财务造假(连续 2 年虚增收入 / 利润达一定比例)
  •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
  • 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生态安全等重大违法

退市后去向 ​

终止上市决定
   ↓
退市整理期 15 个交易日(涨跌幅 ±10%)
   ↓
摘牌 →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"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"(老三板)
   ↓
满足条件可申请重新上市

📈 实施效果 ​

  • 2024 年 A 股退市公司数量创历史新高
  • 绩差股、壳公司股价大幅下跌
  • 投资者"炒小炒差"行为明显减少

📚 关联规则 ​

  • 沪深北三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(退市章节)
  • 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》
  • 交易所《强制退市实施办法》

⚠️ 数据截至 ​

  • 数据截至 2026-08
  • 具体阈值以证监会、三大交易所最新公告为准

来源 ​

💡 数据截至 2026-08;具体规则以交易所/监管机构最新公告为准。

本知识库内容仅供学习参考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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